近些年,欧洲在资产管理方面表现突出,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资管区域。这其中有许多值得深入研究的内容,例如监管政策、行业环境等。这些经验对我国资管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欧洲资管规模与地位
欧洲目前是全世界第二大资产管理区域。英国,作为全球金融重镇之一,其资产管理行业起步较早,金融市场也相对成熟。这吸引了大量国际资管机构和投资者,英国的资产管理规模因此变得十分庞大,仅次于美国。到2017年底,有15家机构管理的资产总额达到了约15.9万亿美元,这个数字占据了欧洲资产管理总规模的近78%,显示出欧洲的资产管理行业高度集中。
从宏观角度分析,资产管理规模、经济实力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紧密相连。比如,当地优越的经济状况和成熟的金融市场,为资管行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欧洲资管客户结构
2017年底,欧洲资管市场的客户群体中,70%为机构客户,而个人客户则占30%。观察过去十年,这种客户比例保持相对恒定。这种客户结构的稳定性,映射出欧洲资管市场的成熟度。
机构客户因资金规模较大且投资需求专业,在资管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个人客户占比约30%,他们更愿意利用资管机构的专业管理来提升资产价值。
欧洲资管产品的形式
欧洲资产管理产品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投资基金,它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进行统一管理,有效分散风险;另一种是全权委托管理。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投资基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全权委托适合机构投资者使用。资管机构在确定投资策略和范围后进行操作,能够满足机构投资者的特殊需求。这两种产品形态满足了不同投资者的需求,展现了资管产品的丰富性。
欧洲资管产品资产配置
各类资管产品的资产分配存在明显区别。以投资基金为例,其权益类投资占比已增至42%,而债券类投资占比则降至30%,且这一变化已持续数年。这种资产分配的改变与市场的持续发展紧密相连。
金融市场的波动和经济形势的变动都会对资管产品的资产分配产生影响。投资机构需依据市场走势持续调整其配置策略,以便适应各个时期的投资环境。
欧洲资管业的监管制度
监管领域,UCITS于1985年设立,为投资基金在跨境统一市场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只要在原国获得批准,便可在其他成员国进行销售。2011年,AIFMD的实施,使得那些未纳入UCITS监管的投资基金得到了更严格的监管。
这些监管措施确保了欧洲资管业的持续繁荣。恰当的监管让资管公司依法经营,既维护了金融稳定,又促进了资管领域的创新和进步。
我国资管业的借鉴方向
我国资管行业参与者较为单一,专业能力有待提升。相较之下,欧洲因参与主体多样化而形成的资管生态系统运作高效,我国在许多方面值得借鉴。
例如,应当促进各类资管机构间的竞争,增设投资咨询服务以辅助投资者作出选择。此外,还应积极扶持专业的外包服务企业,并拓宽多样的销售途径。这样做有助于提升我国资管行业的整体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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